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停车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1.2项目地址:福州市三坊七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项目最高控制价:24.8万元
2、项目要求
2.1项目范围:包含三坊七巷物业管辖的4个停车场(唐城宋街停车场、南公园停车场、朱紫坊停车场、苍霞(江滨)停车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详见附件“视频监控系统配置清单”。
2.2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
2.3功能要求:
2.3.1各车场监控产品应用平台统一,实现监控信号的编码、存储、传输、控制采用统一化标准,实现互联互通;
2.3.2前端摄像机采用网络高清500万像素星光级红外摄像机,具备实时图像和历史图像回放质量符合城市监控实际应用要求,在传输流程中保证信号的传输及时性、可靠性、保密性;
2.3.3在各车场值班室,使用硬盘录像机对前端视频进行录像存储30天以上。在每个车场监控室设置监控屏。
2.3.4所有车场监控系统统一接入原有总监控室平台,方便统一管理,实现远程监控及回放,平台支持手机APP远程查看及回放。
2.3.5监控管理平台兼容三坊七巷其他车场的视频监控协议,须将已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全车场监控集中在平台上实时监控及管理;以方便在值班室随时可查看各车场监控视频。
2.3.6监控管理平台为可拓展平台,软件接口可对外开放,满足智慧街区对车场监控的调取要求。
2.4项目实施:
结合江滨车场即将升级改造等实际情况,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实施:乌山北坡总监控平台、朱紫坊停车场、南公园停车场、唐城宋街停车场;二期建设:江滨停车场改造升级完成后再安装监控设备。
3、投标单位要求
3.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监控系统配置及报价清单壹份加盖公章;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年度申报网上截图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5)投标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公章,携带身份证原件;
(6)投标单位须提供监控项目相关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公告,中标公告须注明网址);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以上所有须加盖公章。
3.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开标时携带):
3.2.1投标文件包装统一使用A4牛皮纸袋,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3.2.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涂改。
4、采购方式
4.1我司安排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时间: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 :30-17:00(北京时间)。
4.2集中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三坊七巷乌山北坡停车场。采购人对投标人实地勘查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勘查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8060539683。
4.3若投标单位放弃现场勘查则视为已知晓本项目实际情况,报价后不得以现场实际情况为理由更改合作条款或价格。
4.4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现场开标后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单位,如最低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由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给出第二次的价格进行比选,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4.5开标过程中,若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不足3家,则视为流标。
4.6中标后以中标价下浮10%签定合同。
5、其他规定
5.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中标视为无效。
6、报名及开标时间
6.1报名时间:2021年 3 月 16 日8:30- 3 月 19 日10:00前携带有效证件及确认后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原件到我司报名登记。
6.2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22日15点00分
6.3联系人:庞女士(联系电话:0591-87538997)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百大厦16楼,“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小会议室。
附件一:监控系统配置及报价清单
附件二: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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