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正茂[2017]招字第07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宫巷17号已由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局以鼓文[2017]1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或市财政补助款中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7599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宫巷17号,内容包括古建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7599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质量验收标准,并经文物部门及文物专家组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古建筑范围)(或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
4.2. 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 年 / 月 / 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 / 年 / 月 / 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三坊七巷官方网站(www.fzsfqx.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邮编:350024
电话:059187660587
联系人:崔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第3幢2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892791
联系人:马工
监管部门名称:福州市文物局
地点:福州市东部新城6号楼
电话:0591-8384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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