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福州市三坊七巷电动观光车维保;
1.2项目数量:11辆电动观光车(含消防中队2辆)。
2、维保方式及要求
2.1维保方式:采取包工不包料整车维保的方式(单个配件费用在50元以下的由维保方提供)。
2.2维保要求
2.2.1每月进行一次月检(每月的第一周)并对所有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出具检查报告;
2.2.2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出具检查报告;
2.2.3如遇重大接待,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车库对所有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投标单位在报名登记时,可现场了解项目车型及相关车辆的参数。
3、投标单位要求
3.1投标单位合法成立,具有法定相关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相关执照经本年度年检合格;
3.2维保技术人员要求:电工证(中级或以上)、钳工证(中级或以上)。
4、付款方式
4.1中标单位提供全额税务发票,招标单位在维保合同期限内按季度支付相关维保费用。
5、招投标办法
5.1各投标单位可于报名期携企业有效证件至我司报名登记,如未进行预先登记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2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11辆电动观光车的年维保费报价上限为1.65万元。现场开标后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单位,如最低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当场采用抽签的形式决定中标候选单位。
6、其他规定
6.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中标视为无效。
7、报名及开标时间
7.1报名时间:2015年2月 10日8:30 —2月 17日10:00 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司报名登记。
7.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3联系人:郑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87538997)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衣锦坊68号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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