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坊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5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州市坊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项目。

2、项目地点:送货至福州市台江区上杭路77号。

3、服务内容:根据我司所提供的最高限价以及家具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提供符合办公家具。(详见报价单)

4、服务期限要求:中标后7天内交货。

5、工期要求:/

6、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5950元(含税)。

7、招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8、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50%,验收

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合同款。

9、结算方式:最终采购费用以中标价包干,且最高不

超过中标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公告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单(从附件下载);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投标单位法人和委托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7)已知悉承诺书。

注:以上需提供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上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格式详附件),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应按询价公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标;

2.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标。

3.交付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上杭路77号。

4.交付时间:中标后7天内交货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5.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所有服务事项。

6.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充分核实项目尺寸、规格、外观形状及各项现场参数,充分掌握项目实施条件,结合相关标准自主完成报价。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全部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已综合考虑现场全部风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已知悉承诺书(承诺书包含内容:无论是否踏勘现场,中标后均不得以对现场情况、项目参数认知不足为由,提出调整报价、增加费用、顺延工期等诉求)。

7.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货物免费运至合同中规定的现场,并参与由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8.中标人必须注明供货设备的尺寸、规格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所有设备应该保证使用安全、可靠。需承诺招标文件资格部分、检测报告的真实性。采购人如发现产品有异味,存在环保问题,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售后服务要求

9.1安装调试

中标人负责送货上门,并负责搬运、安装、调试。

9.2售后服务

9.2.1免费质保期:

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其中货物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免费质保期内本设备所有部分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中标人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同一档次的零部件。

9.2.2免费质保期内,2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5小时内派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中标人应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采购人代用。

9.2.3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因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中标人免费上门维修,采购人承担维修设备配件费用。

9.2.4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认可的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内如物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9.3验收标准及方法

9.3.1验收标准

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9.3.2验收方法

采购人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9.3.2验收要求

9.3.2.1多次验收不合格的,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自动终止合同,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家具退回产生的所有费用。

9.3.2.2验收时中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文件以及合格文件等技术资料。

10.技术资料

货物交货的同时,中标人应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技术资料:

送货单;

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11.其他要求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投标人响应投标前,应咨询我司了解项目情况后再行报名。未经咨询送达投标文件的,我司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提交时间:2026年8月26日下午17:00;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6日下午17:00。

送达、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花园弄19号会议室;

联系方式:0591-86212280金女士。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附件:报价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