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租赁用途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 (月) |
文儒坊53号 (含甘氏祠堂) (更新地块及未定级文物点) | 寿山石雕展览(兼寿山石雕刻培训) | 41758 | 782.6(一层面积561.32,二层面积130.45,天井面积90.83) | 60个月(含3个月免租装修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64.26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25.7元/平方米•月乘以二层及天井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6、竞价保证金:79万元。
7、报名人:自然人。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须获得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交验证书的原件,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须有作品被省级以上(含省级)美术馆收藏(交验收藏证书的原件,并提供收藏证书的复印件)
9、加价幅度: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次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 租赁用途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 (月) |
塔巷16号 (未定级文物点) | 商务金融交流、培训 | 33039 | 527.7(一层472.12,天井55.58) | 60个月(含3个月免租装修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66.83元/平方米•月乘以建筑面积+26.73元/平方米•月乘以天井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6、竞价保证金:62万元。
7、报名人:其他组织。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须有学术交流、技能培训的业务范围(交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原件,并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报名投标人须为行业协会,并被省级以上(含省级)职能部门评为
9、加价幅度: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 租赁用途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 (月) |
塔巷10号及郎官巷L3地块 (未定级文物点、风貌建筑) | 寿山石交流展示 | 73546 | 1609.34(一层面积1105.08,二层面积66.48,天井面积437.78 ) | 60个月(含3个月免租装修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56.28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22.51元/平方米•月乘以二层计租面积及天井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6、竞价保证金:139万元。
7、报名人:自然人。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须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交验证书的原件,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须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交验证书的原件,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3)报名投标人须有作品被省级以上(含省级)美术馆收藏(交验收藏证书的原件,并提供收藏证书的复印件)
9、加价幅度: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次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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