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租赁用途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花园弄25号 | 非遗大师工作室 | 13118 | 340.73 (建筑面293.4, 天井47.33) | 60个月 (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按上年度租金的5%逐年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 42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16.8元/平方米·月乘以天井计租面积
6、竞价保证金:22万元。
7、报名人:自然人。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须为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须有作品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投标人须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加价幅度:100元,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中标人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分割经营、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我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地段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
项目名称 | 租赁用途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花园弄60号 | 古琴展示培训 | 7827 | 192.68 (建筑面168.01, 天井面积24.67) | 60个月 (含2个月装修免租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按上年度租金的5%逐年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 44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17.6元/平方米·月乘以天井计租面积
6、竞价保证金:13万元。
7、报名人:企业。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须拥有自主品牌或品牌授权书(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2)报名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地古琴培训面积不少于50%(提供承诺书原件)。
9、加价幅度:100元,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中标人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分割经营、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我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地段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
项目名称 | 租赁用途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朱紫坊38-1、38-2号 | 手鼓展销及演艺 | 3468 | 60.96(建筑面积51.54,天井9.42) | 60个月 (含1个月装修免租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按上年度租金的5%逐年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 62.7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25.08元/平方米·月乘以天井计租面积
6、竞价保证金:5万元。
7、报名人:企业。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报名投标人须在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对外公布认定)有经营经验(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9、加价幅度:100元,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中标人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分割经营、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我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地段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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