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南后街34号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南后街34号 | 福州市鼓楼区南后街34号 | 35853 | 296.74 | 63(含3个月装修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双月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年月租金5%递增至租期结束。
3、押金:第三年月租金的三倍。
4、装修期:3个月。
5、租赁用途:福州国家级非遗脱胎漆器及其衍生品观光体验工坊。
6、计租面积说明:总建筑面积为296.74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为132.79平方米,二层面积为163.95平方米。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结。
8、竞价保证金:500,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 7 日内移交。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租赁标的为更新建筑。
5、该标的物供电按现商铺供电标准。如需增容需根据该地块用电总量是否满足增容需求,如可增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
8、报名者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没收租赁押金、违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三坊七巷范围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不得分割经营。
10、原经营户顺利承租,将根据是否重新装修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装修期,新承租人将享有3个月装修期。
1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12、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拥有经营脱胎漆器工艺品资质的企业。
(2)报名人需拥有已注册的自主品牌。
(3)报名人需拥有与报名的非遗项目传承人的签约或合作证明及其作品(附照片)。
(4)报名人需具备与市属高校有开设漆艺专业有产学研合作关系的,且在校产学研合作关系年限不少于两年(提供相关合同或市属高校出具的合作证明)。
(5)报名投标人需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近五年内未被法院判定执行。
(7)中标人需在中标空间一楼开辟脱胎漆器制作工序和工艺的展示,部分制作工艺的表演(需安排时间表在门前,一天不少于四场),二楼须开辟为脱胎漆器研习、交流、传承的空间。
(8)中标人需在中标空间展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作品。
(9)承租人应于竞价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账户、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3、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企业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注:具有拥有经营脱胎漆器工艺品资质的企业)
②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和《竞租提示书》;
⑤工商局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表;
⑥法定代表人及全体股东对此次招投标出具的担保书;
⑦自主品牌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
⑧与非遗项目传承人的签约或合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作品(附照片),及非遗项目传承人证书及复印件;
⑨报名人需具备与市属高校有开设漆艺专业有产学研合作关系的,且在校产学研合作关系年限不少于两年(提供相关合同或市属高校出具的合作证明);
⑩报名投标人需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⑪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中“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企业查询结果截图;
⑫《承诺函》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4、公告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2日。
15、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16年9月2日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16、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16年9月2日前至本平台(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17、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6年9月2日17时。
18、看样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9、看样电话:87891021,87891022。
20、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2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6年9月5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
2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
2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人联系:刘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78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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