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厝街区剧本杀合作项目招商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452
一、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梁厝街区剧本杀合作项目招商;
2、项目选址:鹰头18号,面积538.37平方米;
3、合作周期:3个月(以双方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3个月期满后,若鹰头18号院落对外招租,则合同终止;3个月期满后,若院落仍未对外招租,则按照此合作模式及合同约定条款与项目合作方继续合作;
4、分成比例:2:8,我司收取项目营业额20%。
二、招商项目具体内容
项目内容:梁厝街区剧本杀合作项目招商
项目要求:1、合作方需合理规划场地,做好场地布置方案,严格按照古建院落要求布置,不破坏建筑本体,方案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备我司。2、合作方需做好场地内安保、保洁工作,确保场地整洁,无安全隐患。3、合作方如需在场地内举办配套活动,须提前至少十天将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备我司。
三、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招商合作方选定→公示
1、信息发布、咨询、报名登记: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止。(每天9:00—11:30;15: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登记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记后,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工作人员给出的指定邮箱。不参与报名者不可参与招商结果的认定。
2、线下报名地点: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
联系人:高勇;联系电话:18960849103
3、评比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00;
   评比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4、基本要求:
4.1 具有“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室内娱乐活动”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营资质的公司、具有剧本杀项目策划执行经验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4.1.1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1.4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1.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公司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1.9 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不得涂改,使用A4牛皮纸袋密封,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5、招商条件
5.1三个月保底营业额75000元,月保底营业额25000元。我方最低收取保底营业额的20%作为收益,剩余营业额收入为合作方的经营收益。
5.2分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
5.3履约保证金:3万元。
5.4分成收取方式说明:我方每月提取营业额的20%作为合作收益,剩余收入作为合作方经营收入(每月保底提取5000元作为合作收益)。三个月结算,保底营业额及保底收入不足或超出部分,多退少补。
注:三个月保底收入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在三个月结算后的10日内补足,三个月保底营业额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在三个月到期日前3日内补足。三个月保底收入超出部分由招募方在三个月结算后的10日内退还。营业收入由我方统一收取,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款项税费。我方按照本方案内营业额分成方式于次月5日前结算,10日之前将合作方实际可分配收益支付给合作方。合作方应在每月结算支付前开具相应支付金额发票至我方。
5.5水电相关收费:由招募方负责提供水源点及电源点,由合作方自行负责接入(含接电所需的电缆及配件)。电费按照每度1.05元标准收取(待物业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水费按照自来水公司收费标准收取。
5.6物业费:500元/月,作为场地日常管理及服务费用(合作方须自行聘请场地保安、保洁人员,以保障场地安全及卫生整洁)。
5.7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合作方须保证爱护场地设施,对各项设备的使用需征得我方同意;合作方须承诺在合作期满后原状恢复场地;合作方须保证不在场地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行为;合作方须保证该项目日常营业收入全额缴交招募方账户,不得私下以个人名义或其他渠道收取营业所得,一旦发现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遇政府相关政策调整,需要对合作场地进行重新规划,双方终止合作关系,按实结算并退回履约保证金;合作方需承诺从事合作条件及范围中约定的经营项目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6、竞标规则
6.1竞标价格不低于三个月保底营业额75000元、月保底营业额25000元。合作分成比例不低于20%。
6.2加价幅度:1000元/月(月保底营业额)。
7、评比
7.1在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比,且所有参与商家应派代表参加评比会并签到。
7.2评比文件的初审:参与商家应提交上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材料,若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 不进入评比。
7.3报价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招商人监督代表当场开封,如有2家以上合作方,则以保底营业额出价最高者为最终中标单位,如出现出价相同,可进行二次报价。
8、开标过程中,若无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则视为流标。
四、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的地点
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五、监督机构
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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