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16楼办公场所大厅显示屏采购项目
1.2项目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中心A馆16楼
1.3项目最高控制价:5万元(含税)
1.4项目内容:16楼办公场所大厅显示屏(含屏幕、软件、布线、技术服务、结构安装等)
2、投标单位要求
2.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1投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单位。
2.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开标时携带):
(1)报价单(从附件下载);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投标单位法人和委托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7)以上招标文件须加盖公章。包装统一使用A4牛皮纸袋,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涂改。
3、其他约定
3.1投标单位的报价须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维保期一年。
3.2投标单位报价即视同已进行现场勘察并已知晓实际情况,接受现有条件,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现场实际情况为理由更改合作条款或价格。
3.3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随货提供原厂开具的售后授权书、合格证及ilac-MRA、CNAS机构联合认证检测报告等,未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我司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进行相应赔偿。交货后中标方于10个工作日内负责施工、安装、设备调试等至正常运行后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费用95%,维保期一年结束后付5%尾款。
4、开标时间及方式
4.1开标时间:2021年 4 月12日10点00分;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路百华(东百)大厦16楼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2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现场开标后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单位,如最低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由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方。
4.3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中标视为无效。
4.4开标时,若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不足3家,则视为流标。
4.5联系电话:0591-83832050严女士
附件:16楼办公场所大厅显示屏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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