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空档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36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员工食堂食材空档期采购项目

2.项目最高控制价:50万元(含税)

3.项目内容: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货物必须在上午8点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周末及节假日),采购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更换地址。目前暂定送货地址如下:

1)公司地址: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百华大厦16楼

2)三坊七巷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4号

3)上下杭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上杭路108号福州市上下杭保护开发有限公司(高顶路与上杭路交界处向西200米)

4)梁厝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

4.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5.支付方式:按月按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资质认定

1. 凡有能力提供本公告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投标单位法人和委托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和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8)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招标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使用牛皮纸袋密封,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要求

1.中标人价格以参照福州市永辉超市正常销售基准价格(不含活动价、促销价、打折价等成交价)为依据,若福州永辉超市未销售产品以天猫、京东等直营店价格为参考依据,每周周二前须提供同类食材销售价格清单给采购人,采购人可对价格清单内容进行核实;

2.食堂食材质量及要求: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

2)食材要求:

①生鲜类:蔬菜色泽新鲜、外表干净、无黄叶、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资,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②动物产品: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鲜鱼:眼球透明突出,压之有弹性,体表有透明粘液,鳞片鲜明有光泽,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肛门凹陷,肌肉坚实有弹性,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

③水果: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蔫;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④冷冻食品:须配冷藏车运输。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⑤其余副食品:所有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 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干货要求保证干性。副食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豆干、紫菜、虾米等散装副食品应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面粉等级不低于标准粉等级,符合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2005;蛋品类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3)以上产品均不应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3.采购人有权每天检测蔬菜,若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2小内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

4.如中标人不供货或供货时间、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与要求供货数量偏差超过5%时)、方式和交货地点等不符合约定的或未于约定时间内补齐货物数量的,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整改,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整改完毕,如未能及时整改,发生以上情形三次以上(含第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采购人对供应的物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抽样检验,采购人提取样品(150克/48小时)到福州市检疫检测中心送检,全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评审标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价格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优先推荐;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2.评分说明

序号

评审

项目

评分要求

标准分值

1

价格

各合格投标人按下浮率报价,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A=(H/HO)×10%×100;H0为合格投标人中最低报价(最高下浮率);H为各合格投标人的下浮率。

10分

2

配送时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送时效的优劣及可行性在0-15分之间进行打分。注: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配送时效承诺及实现方式说明。

15

3

管理方案

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管理方案情况(例如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10分之间打分(须提供为本项目提供人员的分配表并提交相关承诺函保证若中标严格按照此人员分配表执行)。

10

4

食品安全

根据各投标人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进行打分(须提供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否则不得分)由评审委员会在0-15分之间评分。

15

根据供应商对食品安全的承诺情况,在0-15分之间评分。供应商需对所提供食品安全进行承诺,保证食品安全。

15

5

物资供应清单

针对各投标人提供的物资供应清单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在0-10分之间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6

补货机制

根据各投标人的补货制度,补货充足性保证措施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在0-15分之间评分。

10

7

综合实力

根据供应商的企业概况、市场信誉、获得的认证等方面的情况说明,由评委进行横向对比评议并在0-15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任何资料的本项不得分。

15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 1月2910点00分;

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路百华(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对本次采购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591-83598750  严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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