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批商铺、院落招商(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05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901

一、招租项目:

1、通湖路259号铺,建筑面积约14.4平方米,经营业态为食品(不得使用明火);

2、通湖路261、263号铺,建筑面积约为28.8平方米,经营业态为福州小吃(须获得“福州风味小吃名点”的称号);

3、通湖路265号铺,建筑面积约为14.4平方米,经营业态为食品(不得使用明火);

4、通湖路267、269号铺,建筑面积约为28.8平方米,经营业态为福州小吃(须获得“福州风味小吃名点”的称号);

5、通湖路271、273号铺,建筑面积约为28.8平方米,经营业态为福州小吃(须获得“福州风味小吃名点”的称号);

6、通湖路275、277号铺,建筑面积约为28.8平方米,经营业态为福州小吃(须获得“福州风味小吃名点”的称号)。

二、招商项目:

1、塔巷T1,面积约786.32平方米,经营业态为时尚餐吧;

2、洗银营7号,面积约324.6平方米,经营业态为茶吧、咖啡、书屋等休闲业态;

3、文儒坊34号,面积约1172.94平方米,经营业态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经营;

4、大光里9号,面积约261.76平方米,经营业态为茶吧、咖啡、书屋等休闲业态;

5、南后街13号铺,建筑面积约78.91平方米,经营业态为文创产品、旅游伴手礼、品牌果吧、饮品(除咖啡);

6、南后街147、148号院落,面积约844.64平方米,经营业态为国学教育、培训基地。

三、供电标准:

商铺(院落)供电标准控制在每平方米100W以内。如需增容需根据该地块用电总量是否满足增容需求,如可增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招租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资格审核→缴交竞租保证金→确定竞租资格→组织竞租→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房手续→提交装修方案→审核装修方案→签订合同

1、公告时间:2014年12月5日—12月11日止。

2、报名登记及看样时间:2014年12月5日—12月11日止。(每天8:30—12:00;14:30—18:00),并根据《招租细则》中的报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宫巷28号(花巷幼儿园与沈葆桢故居之间弄道进入);

4、资质认定:报名的同时审核报名者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缴交竞租保证金、参加竞租。

五、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资格审核→提交方案→方案评审→签订成交确认书,缴交保证金,办理交房手续→提交装修方案→审核装修方案→签订合同

1、公告时间:2014年12月5日—12月11日止。

2、报名登记及看样时间:2014年12月5日—12月11日止。(每天8:30—12:00;14:30—18:00),并根据《招商细则》中的报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宫巷28号(花巷幼儿园与沈葆桢故居之间弄道进入);

4、资质认定:报名的同时审核报名者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提交策划方案;

5、方案提交时间:2014年12月12日—12月18日止。(每天8:30—12:00;14:30—18:00)。方案内容包括:运营综述、平面分布图及3张以上效果图,总计12份,提交时分别用大信封封好并在封口处盖章(或签字盖手印);

6、方案评审:报名两家以上由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小组和专家对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

六、特别说明

1、通湖路沿街商铺经营所使用的食材需为半成品,现场仅允许半成品加工,如煮、捞、炖等,就餐区域不得沿街摆设。

2、报名者应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参与报名就视同已经充分了解招商商铺的现状及瑕疵,同意按商铺的现状承租,承租后不得以商铺存在的瑕疵为由提出修复瑕疵、减免租金等要求。

3、报名者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没收租赁押金、违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三坊七巷范围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4、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未得到出租方续租通知的,须按时办理移交手续,无条件交还该商铺,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延。

七、垂询电话:0591-83867888,83879888。

 

招商细则如下:


大光里9号

南后街13号

南后街147、148号院落

塔巷t1

文儒坊34号

洗银营7号

通湖路259号

通湖路261、263号铺

通湖路267、269号铺

通湖路271、273号铺

通湖路265号铺

通湖路275、277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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