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的通知》(榕政综【2016】129号)文件精神:“造价金额在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的,不再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注册地在福州市且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送市财政局备案”。为保证预、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为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确定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的行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福州市三坊七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出资公司所承建工程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预、结算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招标。具体如下:
一、基本信息:
1、业务范围:福州市三坊七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出资公司所承建工程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预、结算造价工作。
2、资质要求:
报名人为入选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40家助审机构目录的造价咨询企业;详见附件。
3、选定方式:随机抽取。
4、投标文件递送,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8:30至2019年12月12日18:00。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下午3点。
注意:截止至开标时间,未到开标现场的报名者,视为弃权。
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造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
(4)报名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三、收费标准:
(1)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按照《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榕财评[2008]2084号)规定的最低付费标准的60%予以支付;预算、结算、决算、财务决算项目单项委托评审付费标准起点最低分别为0.3万元、0.4万元、0.5万元、0.5万元,计费不足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付费。
(2)金额在3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项目,按照(榕财评[2008]2084号)标准的80%予以支付。
四、合作期限
(1)与相关咨询公司签订二年的服务合同。此期间根据中选人完成任务情况、委托人满意度、以及核减率的情况,采取淘汰制,淘汰不合格咨询公司,同时按照重新招标方式补充造价咨询机构。
五、抽选程序:我司将按随机抽球的方式,抽选三家中标单位,抽选方案如下:
(1)报名机构须达到五家以上(包含五家),不足五家为流标。
(2)报名单位五家以上并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进行随机抽球,抽选3家入围,按抽球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3)中标机构须在中标后10天内与我司签订合作协议,逾期视为其放弃合作资格。
六、其他说明
1、任务委托按照顺序轮流委托。
2、本着公平客观的原则,编制预算、清单控制价的造价公司不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3、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由工程造价机构审核后的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同时将审核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
4、若经相关部门审计抽查结果出入较大或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并立即终止合同。
七、联系人:庞小姐 电话:87538997
报名地点:福州市三坊七巷安民巷21号。 邮编:350001
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时间来电、来访,恕不接待。
附件:
福州市三坊七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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