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安民巷、北广场户外融媒体屏采购维修服务项目
1.2 采购单位: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1.3 项目控制价:26000元(含税)
1.4 采购方式:报价单需明确单项含税金额及含税总金额,报价上限不得超过项目控制价;最终选取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安民巷、北广场户外融媒体屏采购维修服务单位。
2、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2.1 采购维修内容:对三坊七巷街区安民巷八一七路入口、北广场户外融媒体屏维修、损坏主要配件更换。
2.2 服务要求:维修后设备须满足设备日常运营、运行稳定;维修更换的配件须为合格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费用。
2.3 配件保修内容:维修服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本次维修更换的所有配件质保期为三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本次维修工艺、更换配件自身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服务商需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免费维修、更换对应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3.2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价文件要求、组成及密封
4.1 报价单(从附件下载;不得涂改;须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招标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需装订密封,袋身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公章。
5、报价相关事项
5.1 报价时限:本公示挂网后2个工作日内(截至2026年11月4日18:00),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5.2 送达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
5.3 联系方式:俞先生 0591-87661559
6、其他约定事宜
6.1报价服务商将报价送达我司,即视为已阅读本公告内容并符合本项目服务商要求;后续履约中若发现任何不符,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相应索赔权力。
6.2服务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资质资料等所有材料均需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伪造、变造、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价/中选资格;已中选的,我司将无条件终止合同,服务商需赔偿因此给我司造成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