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三坊七巷大众茶馆项目
2、项目选址:三坊七巷光禄吟台
3、合作周期:2+1年(以双方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第二年合约期满后,需通过我司考核后续签一年),每年使用约300天。
二、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合作方于光禄吟台开设“大众茶馆”,打造大众消费场景,促进农、商、文、旅业态相互交融,为市民游客提供品质化、大众化的休闲旅游消费服务。
2、光禄吟台选取100㎡面积,于活动空档期与重要节庆期间,由项目合作方提供现场茶文化展示、非遗演出、音乐演绎等文化活动,用于推广福州地方茶文化,丰富街区活动内容。
三、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招商合作方选定→公示
1、信息发布、咨询、登记报名:2025年4月22日—4月25日止(每天9:00-11:30;15:00-17:30)。现场报名登记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记后,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工作人员给出的指定邮箱。不参与报名者不可参与招商结果的认定。
2、线下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文化旅游部。
3、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15960187757。
4、评比时间:2025年4月27日上午10:00;评比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5、基本要求
5.1凡有能力举办本活动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参与合作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5.1.1参与团队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5.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5.1.4 参与本次招商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1.5 参加本次招商项目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合作方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招商条件
6.1投标保证金:3万元(以合作方的保底营收及分成比例为准,收取不低于我司月营业额的分成比例的2%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公对公转账,须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
帐 号 | 7341 8101 8260 0060 393 |
6.2投标保证金退还:
6.2.1招商方在招商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6.2.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其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则由招商方给予及时退还。
6.2.3如果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者不与我司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的;
(6)投标人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招商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6.3履约保证金:不低于7万元(以实际中标价格的月分成比例为准,收取我司月营业额分成收入的3倍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发现合作方实际运营中存在超出合同约定的业态、从事非法活动、超过一个月以上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等情况,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合作方需于招商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打款到下列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本次招商结果无效。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
帐 号 | 7341 8101 8260 0060 393 |
退还政策:于合作周期结束并完成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
6.4结算方式:合作期内每个自然月结算一次,营业收入由我司统一收取,并缴纳相应的税费。我司每月提取营业额的20%作为合作收益,剩余收入作为合作方经营收入。合作方于结算月的20日前完成营业额入账, 未完成部分在5日内补齐。我司按照本方案内营业额分成方式于45个工作日完成支付,合作方应在结算支付前提供增值税正规发票至我司,双方分成收入涉及的相关税费各自承担。
6.5 监管措施:合作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司有权下令进行整改,出现两次整改不到位立即清退: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超合同约定业态经营;
(3)受到游客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
(4)拒不配合街区活动;
(5)月营业额考核未完成;
6.6补充说明:项目合作期间合作方与街区品牌深度合作,其物料标识、美陈设计、logo等视觉系统需同步街区风格元素,设计稿与效果图需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物料费用自理。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函。
6.7 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合作方保证在合作期内不得销售违规违禁及与合同约定业态无关的自营产品,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7、方案要求
7.1方案中需列出大众茶馆合作规划方案;
7.2方案中需有明确宣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的宣传渠道、宣传方式等;
7.3方案中需提供以三坊七巷文化为主题的配合大众茶馆项目演出等文化活动的展示大纲,演出内容需经我司审核,且需充满正能量;
7.4方案中需明确由我司统一收银,合作方所有交易行为必须通过我司指定收银系统完成,严格禁止线下私收、第三方平台直结等非授权结算行为。如发现合作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以我司系统记录及现场核实为准),将按以下规则处理:漏单(订单未录入系统且未申报)、跳单(诱导客户绕过系统完成支付)或拖单(超24小时未录入已成交订单),首次违规需缴纳2000元处罚金;第二次违规将处以5000元处罚金并冻结当月分成款项直至整改完成;若累计三次违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并立即清退,同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合作方须赔偿由此产生的经营性损失。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应配合完成未结款项清算,我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未结算分成中优先抵扣处罚金(若有)及经营性损失,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在15日内补足。
7.5本项目保底营业额年递增5%,方案中需保证第一年月营业额不低于10万元,第二年月营业不低于10.5万元,第三年月营业不低于11.025万元,我司抽成比例不低于月营业额的20%作为合作收益;
7.6 方案中需有明确我司负责提供场地供合作方使用,合作方需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大众茶馆经营及资金投入、所有工作人员管理。
7.7方案中需附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8、评比
8.1在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比,且所有参与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评比会并签到;
8.2 评比文件的初审:参与公司应提交上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若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不进入评比;
8.3 评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招商方监督代表当场开封,综合评比得分最高者为意向合作单位。若中标方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我司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结果自动顺延至下一顺位中标候选单位,顺延截止综合评分得分前三名;中标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的地点
三坊七巷官方网站
评论啦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