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租赁用途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 | 租赁期 (月) |
隆平路5号 | 油纸伞 | 6556 | 102.6㎡(一层面积51.3㎡,二层面积51.3㎡) | 36个月 (1个月免租装修期、6个月免租培育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递增至租期结束。
3、免租期
(1)免租装修期:1个月(从租赁期限的第一年开始执行);
(2)免租培育期:6个月(分期2年执行,从租赁期限的次年开始,每年给予3个月免租培育期)。
4、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6、挂牌价说明:
90元/㎡·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37.8元/㎡·月乘以二层以上(含二层)及天井计租面积。
7、竞价保证金:5万元。
8、报名投标人:企业。
9、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为市级以上(含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油纸伞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须获得油纸伞项目专利证书(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投标人或报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挂牌价加价幅度: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1、特别说明:中标人须承诺本项目在2019年1月31日前沿街一进空间完成装修,并完成店牌、店招设置。并承诺在正式移交之日起全面装修,装修期为1个月,并于1个月之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开放试营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各项行政报审,如未获得消防等行政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中标人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分割经营、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我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段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中标人须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
项目名称 | 租赁用途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 | 租赁期 (月) |
下杭路136号 | 咖啡文创 | 49 | 约1623.3㎡(一层面积约704.4㎡,二层面积约499.2㎡,三层面积约369.5㎡,天井面积约50.2㎡) (实际面积以勘测面积为准) | 60个月 (含6个月免租装修期、6个月免租培育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递增至租期结束。
3、免租期
(1)免租装修期:6个月(从租赁期限的第一年开始执行);
(2)免租培育期:6个月(分期2年执行,从租赁期限的次年开始,每年给予3个月免租培育期)。
4、租赁、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月租金计租说明:
49元/㎡·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20.58元/㎡·月乘以二层以上(含二层)及天井计租面积。
(该标的以一层单价49元/㎡·月作为挂牌底价进行电子竞价,二层以上(含二层)及天井计租面积的单价,按照一层单价最终成交价的42%计取)
6、竞价保证金:70万元。
7、报名投标人:企业。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餐饮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须拥有咖啡类的自主品牌或为品牌授权商(提供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品牌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投标人的自主品牌或授权品牌须在北上广地区开设不少于3家(含3家)门店(提供门店照片、并提供门店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门店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9、挂牌价加价幅度:1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中标人须承诺本项目在2019年1月31日前沿街一进空间完成装修,并完成店牌、店招设置;并承诺在正式移交之日起全面装修,装修期为6个月,并于6个月之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开放试营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各项行政报审,如未获得消防等行政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中标人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分割经营、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我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段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中标人须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
项目名称 | 租赁用途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 | 租赁期 (月) |
下杭路213-217号(单号)、潭尾街102号、隆平路47号、潭尾街106号、潭尾街104号、隆平路57号院落部分 | 主题客栈 | 32 | 约4992.9㎡(一层面积约2256.84㎡,二层面积约2225.46㎡,三层约510.6㎡) (实际面积以勘测面积为准) | 120个月 (含6个月免租装修期、6个月免租培育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递增至租期结束。
3、免租期
(1)免租装修期:6个月(从租赁期限的第一年开始执行);
(2)免租培育期:6个月(分期2年执行,从租赁期限的次年开始,每年给予3个月免租培育期)。
4、租赁、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月租金计租说明:
32元/㎡·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13.44元/㎡·月乘以二层以上(含二层)及天井计租面积。
(该标的以一层单价32元/㎡·月作为挂牌底价进行电子竞价,二层以上(含二层)及天井计租面积的单价,按照一层单价最终成交价的42%计取)
6、竞价保证金:329万元。
7、报名投标人:企业。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住宿类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名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0年以上(含10年)酒店经营经验(提供门店地址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挂牌价加价幅度:1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中标人须承诺本项目在2019年1月31日下杭路、隆平路沿街一进空间完成装修,并完成店牌、店招设置;并承诺在正式移交之日起全面装修,装修期为6个月,并于6个月之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开放试营业。报名投标人须承诺在该空间内设置客房床位不少于25个;承诺在该空间一层设置餐饮配套,且此区域面积不超出一层面积40%;承诺在该空间一层设置主题展示,且此区域面积不低于一层面积40%;登记文物点内不得使用明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各项行政报审,如未获得消防等行政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中标人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分割经营、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我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段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中标人须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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