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紫坊11号古民居、陈兆锵故居等项目保护修缮工程重新招标(监理 )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6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19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XJZB1510

致: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福州开发区宏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朱紫坊11号古民居、陈兆锵故居等项目保护修缮工程重新招标(监理 )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 以[2013]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简易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朱紫坊11号古民居、陈兆锵故居等项目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8574820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朱紫坊11号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陈兆锵故居保护修缮工程、花园弄56号保护修缮工程、花园弄58号保护修缮工程、张玉哲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企业自筹

2.6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

2.7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计划施工期为30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并经文物部门验收合格;

2.9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为138559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1.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1.7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近三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类似业绩按关于颁发《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关于工程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三级及以上文物保护施工的监理);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26日至20151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百悦城17号楼1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1239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百悦城17号楼11层)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坊七巷官方网站(http://www.sfqx.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

联系电话:0591-87660587;传真:0591-87679631

联系人:崔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百悦城17号楼11层邮编:350019

电话: 0591-87806663传真:0591-83372189

联系人:严先生

 

监管部门名称: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

电话:0591-8383205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水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5919 0324 9010 402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注明“FZXJZB1510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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