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坊七巷“山海福厝”国潮生活馆综合销售区代运营合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22

现对三坊七巷“山海福厝”国潮生活馆综合销售区代运营合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坊七巷“山海福厝”国潮生活馆综合销售区代运营服务合作

2.项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南后街75号

3.服务内容:三坊七巷“山海福厝”国潮生活馆综合销售区代运营,负责制定年度运营计划,销售综合区产品,组织营销活动,定期更新现场美陈布置,做好常态化宣推工作。

4.合作期:1+1年 (以双方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5.我司将每月支付该项目基础运营费用,运营费最高限价3万/月(含税),合作方需完成月基本保底业绩,月保底业绩最低限价:人民币12万元。

6.履约保证金:5万元。

若发现合作方实际运营中存在超出合同约定的业态、布展运营中对场地存在不可逆装修行为、超过2个月以上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等情况,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合作方需于招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打款到下列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本次招标结果无效。

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福州市南后街分店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帐号 8111 3010 1230 0915 702

退还政策:于合作周期结束并完成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7.招标方式:综合评比得分最高者中标。

8.付款方式:按月发放运营服务费,根据季度考核完成率。若季度考核达标,足额发放第三个月运营费用,超额部分设置抽成比例,根据比例发放。若考核未达标,需按季度未完成比例扣除运营费用,扣款金额超过当月运营费用,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次月需补齐履约保证金。

9.结算方式:最终运营费用以中标价包干,且最高不超过中标价。

二、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招商合作方选定→公示

1. 信息发布、咨询、报名登记:2025年10月31日-11月6日止(每天9:00—11:30;15: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登记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记后,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明确报名类别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fqxwlb@163.com,不参与报名者不可参与招标结果的认定。

线下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文化旅游部。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585910593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公告所述运营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

(2)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投标单位法人和委托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营能力和人员配置的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需提供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上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格式详附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公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标;

2.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标。

3.合作地点:“山海福厝”国潮生活馆(南后街75号)。 4.合作时间:合同签订后1+1年

5.合作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所有运营

服务事项。

6.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内完成运营服务事项并参与由

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7.方案要求

7.1方案中需列出年度运营计划方案,版块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运维、现场销售、数据分析、宣推营销等全套运营方案。

7.2方案中需列出派驻的运营专项工作组,明确小组人员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店长、销售、招商、运营、设计、品宣等不少于8人。

7.3方案中需明确具备较强的选品逻辑,配合我司新品上架做好新增销售柜台等布置。

7.4方案中需明确配合我司文旅活动需求,定期更新现场美陈布置打造氛围,重点保障年度重大节日如五一、暑期、十一、春节等。

7.5方案中需明确每年开展不少于10场的营销活动,活动创意需新颖。

7.6方案中需明确线上营销,包括不限于抖音、小红书、大众点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短视频、图文+短视频、达人等多种形式展现。

8.运营服务要求

8.1中标人负责国潮馆综合销售区的运营维护。并配备专职店长,提供产品销售全程跟踪服务,保障业绩完成。

8.1.2.按月发放运营服务费,根据季度考核完成率。若季度考核达标,足额发放第三个月运营费用,超额部分设置抽成比例,根据比例发放。若考核未达标,需按季度未完成比例扣除运营费用,扣款金额超过当月运营费用,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次月需补齐履约保证金。若业绩超额0-30万元,超额部分合作方抽成比例不高于10%;若业绩超额31-45万元,超额部分合作方抽成比例不高于15%;若业绩超额46万元以上,超额部分合作方抽成比例不高于20%。

8.2运营考核

8.2.1每3个月考核一次保底营收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同时,将根据实际完成及日常配合情况决策下个半年度合作要求。

8.2.2连续2次考核未完成保底营业额的,我方有权取消合作。

9.违约责任

9.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9.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9.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其它要求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五、方案评比

1.评比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10:00进行现场评比。

2.评比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3.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不得涂改,使用A4牛皮纸袋密封,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4.在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比,且所有参与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评比会并签到。

5.评比文件的初审:参与投标人应提交上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若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 不进入评比。

6.报价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招标人监督代表当场开封,综合评比得分最高者为意向合作单位。

7.开标过程中,若无符合条件的单位,则需重新发起招标流程。

六、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的地点

三坊七巷官方网站

附件:“山海福厝”国潮生活馆综合销售区代运营方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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