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坊七巷沉浸式活动合作招商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11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677
 

一、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三坊七巷沉浸式活动合作项目

2、项目选址:光禄坊平台部分场地,面积50平方米;

3、合作周期:总合作时长共3个月,分春节(2月1日——3月1日)、五一节(5月1日——6月1日)、国庆节(10月1日——11月1日)(以双方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三个时间段。一年期满后,若双方配合度及项目完成度高,则按照此合作模式及合同约定条款与项目合作方继续合作;

4、分成比例:1:9,我司收取项目月保底营业额10%作为收益。

二、招商项目具体内容

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提升三坊七巷文化活性和吸引力,着力拓展年轻人消费市场。我司计划充分利用三坊七巷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及大量古典院落的文化与地域优势,结合当下广受文旅产业欢迎的沉浸式体验模式,打造三坊七巷沉浸式活动IP。项目2022年春节五一国庆三个重要时间段举办,每期活动为期30天。现面向社会招募三坊七巷沉浸式活动专业运营团队,运营内容包括原创剧本开发、运营管理、场地软装、人员配备、宣传配合等。

项目要求:1、合作方需合理规划场地,做好场地布置方案,严格按照古建筑保护要求布置,不破坏建筑本体,方案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备我司。2、合作方需做好场地内安保、保洁工作,确保场地整洁,无安全隐患。3、合作方如需在场地内举办配套活动,须提前至少十天将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备我司。

三、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招商合作方选定→公示

1、信息发布、咨询、报名登记:2022111日——120日止。(每天9:00—11:30;15: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登记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记后,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工作人员给出的指定邮箱。不参与报名者不可参与招商结果的认定。

2、线下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三坊七巷街区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1-87661559

3、评比时间:2022121日下午15:00;

   评比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4、基本要求:

4.1 具有“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室内娱乐活动”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营资质的公司、具有沉浸式活动项目策划执行经验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4.1.1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1.4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1.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公司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1.9 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不得涂改,使用A4牛皮纸袋密封,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5、招商条件

5.1在所要求的三个时间段内,每期以不同的主题举办特色沉浸式活动。每期活动保底营业额30000元。我方最低收取每期保底营业额的10%作为收益,剩余营业额收入为合作方的经营收益。

5.2分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

5.3履约保证金:1万元。

5.4分成收取方式说明:我方每月提取月保底营业额的10%作为合作收益,剩余收入作为合作方经营收入。月度结算,月保底营业额收入不足或超出部分,多退少补。

注:营业收入由我方统一收取,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款项税费。

5.5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合作方须保证爱护场地设施,对各项设备的使用需征得我方同意;合作方须承诺在合作期满后原状恢复场地;合作方须保证不在场地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行为;合作方须保证该项目日常营业收入全额缴交招募方账户,不得私下以个人名义或其他渠道收取营业所得,一旦发现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遇政府相关政策调整,需要对合作场地进行重新规划,双方终止合作关系,按实结算并退回履约保证金;合作方需承诺从事合作条件及范围中约定的经营项目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5.6所有执行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

6竞标规则

6.1竞标价格不低于每月(每期)保底营业额30000合作分成比例不低于月(期)保底营业额的10%。

6.2加价幅度:1000/月。

7、评比

7.1在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比,且所有参与商家应派代表参加评比会并签到。

7.2评比文件的初审:参与商家应提交上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材料,若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 不进入评比。

7.3报价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招商人监督代表当场开封,如有2家以上合作方,则以保底营业额出价最高者为最终中标单位如出现出价相同,可进行二次报价

8、开标过程中,若无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则视为流标。

四、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的地点

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五、监督机构

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评论啦
我来说两句:

只有注册用户才能提交评论,您还未登录!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