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5幅三坊七巷地块,楼面起拍单价均过万元;

宗地2010-23、24、25、26、27号位置示意图
福州市今日将发布公告,将再次出让6幅商住地块,其中5幅位于三坊七巷,楼面起拍单价全部破万,最高超过1.8万元/平方米;此次出让公告对项目建成时间做了严格规定,5幅三坊七巷地块需自交地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三坊七巷地块
容积率均较小
根据公告,此次出让地块5幅位于鼓楼区三坊七巷,而根据三坊七巷建筑限高,统一要求建筑檐口高度不得高于7米,屋脊线高度不得高于9米,因此此次出让的5幅地容积率均比较小。
根据公告,2010-23号地块,位于吉庇路北侧、宫巷南侧,吉庇路A地块,5642平方米(合8.46亩),容积率不得大于0.95,建筑密度不得大于70%,起始价7650万元。
2010-24号地块,位于光禄坊中段、刘家大院西侧,光禄坊C地块,2672平方米(合4亩),容积率不得高于1.25,建筑密度不得高于82%,起始价4750万元。上述两幅地块均要求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8%,商业用地进深小于20米,沿街商业建筑以二层为主。2010-25号地块,位于光禄坊西段,光禄坊E地块,612平方米(合0.92亩),容积率不得高于1.3,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45%,商业用地进深小于15米,沿街商业建筑以二层为主,建筑密度不得高于82%,起始价为1350万元。
2010-26号地块,位于通湖路东侧、文儒坊南侧,通湖路B、C地块,5406平方米(合8.11亩),容积率不得高于0.7,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1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得高于65%,起始价为6950万元。2010-27号地块,位于通湖路东侧、衣锦华庭南侧地块,通湖路D、E地块,12423平方米(合18.63亩),容积率不得高于0.75,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得高于62%,起始价为1.39亿元。
保留福州建筑风格
根据公告,三坊七巷出让地块建筑形式应采用福州传统建筑风格,建筑间距和退距须按经批准的三坊七巷保护规划要求执行。规划总平和建筑方案需报经三坊七巷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按相关程序报批。
同时,三坊七巷地块的商业业态、商业装修方案需报经三坊七巷管委会审核同意后实施。
公告还特别约定,5幅地块应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受让人交付土地,受让人应自交地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竞买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30日、90日内分两期(比例为60%、40%,竞买保证金充抵土地价款)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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