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缺乏驾驶和造船技术人员的条件下,福建船政需要聘用外国技师和工人。对待他们,沈葆桢从国家民族利益出发,给予优厚待遇,首先是高薪聘用,洋监督日意格每月工资1000两,而沈葆桢月俸才600两;洋教师、监工等月薪也250至200两,比中国同等人员高几倍。同时,船政为他们建造了舒适宽敞的“洋楼”宿舍,还有俱乐部、阅览室等。
在经济上给予厚待,但政治上丝毫不让。船政大权始终牢牢地掌握在中国人手里,坚决奉行“权自我操”的政策。聘用的合同明确规定:要安分守法,不得懒惰滋事,不准私自擅揽工作,不准私自越躐干预厂务,不准无故请谒中国官员;如果不受支制、不守规矩、办事不力、工作取巧草率、打骂中国官匠、滋事不法,随时可以开除,令其回国。被开除者扣两个月工资,不发路费。
沈葆桢说到做到。拉铁厂外籍工人白尔思拔,不服从派工,又多次辱骂匠头,沈便决定开除,令其回国。同治八年(1869年)9月,船政第一艘轮船“万年清”准备首次试航,总监工达士博要求用洋人引港。沈认为不少中国人熟悉闽江出海航道,何必用外国人?拒绝达士博的要求。达士博恼羞成怒,不上船检验,还煽动其他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沈将他开除。尽管事后,法国驻福州领事提出种种无理要求,沈都以十分强硬的态度回敬对方。终于排除一个又一个的干扰,使船政事业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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