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建新镇东岭村11号古建筑落架迁移保护工程
答疑纪要
工程招标编号:FJZF2016002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招标文件其他澄清内容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园林古建筑或古建筑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年度保证金;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3月1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更改为:新紫阳大酒店13楼会议室(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和福新中路交叉口127号)。
4、本项目暂定投标发包价为:每平方米2250元,投标报价只要填写上述内容即可。
5、拟派出项目经理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无须派遣项目经理到场。
7、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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