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路8号院落商铺租赁信息

发布时间:2010-04-03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42578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道山西路与澳门路交汇处,林则徐纪念馆南侧,招租标的名称为澳门路8号院落,建筑面积为387.25平方米。

二、经营业态:高端餐饮、会所

三、租赁期限:五年

四、报名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下同)200万元。

3、报名的同时提交院落的总体策划初步方案。

4、承诺进行高档装修,按期完工开业。

五、租金标准

1、第一年租金:按照80元/㎡/月计算,即387.25㎡×80/㎡/月=30980元/月。

2、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的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的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10%。

3、租赁押金为第二年月租金的两倍。

六、租赁成交方式

1、意向租赁者在填写租赁《报名表》、《经营业态承诺书》、《装修装饰承诺书》的同时应提交:

1)院落总体策划初步方案。

2)法人代表及企业法人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2、院落总体策划方案经市三坊七巷管委会核准并交纳10万元竞租保证金后,即可获得承租资格。

3、招租标的只有一家有资格承租者时,即可直接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承租者。若同一标的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有资格承租者时,以第一年的月租金30980元作为竞租底价,500元或500元的倍数为加价幅度,通过竞价的形式,价高者中标。

七、注意事项

1、院落的装修方案需经三坊七巷管委会确认,并经消防、卫生、工商等监督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承租者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院落装修装饰工程并对外开业。

2、原则上不得转租经营。在允许的经营业态范围内进行的经营项目变更须在变更前向市三坊七巷管委会报备。

3、承租者应服从三坊七巷管委会的经营协调、管理。

4、商铺二次装修应以大业态为主,做到内部空间格局清晰,商业业态时尚高端。

5、我司已投入的空调和厨房设施费用需按原价返还。

八、报名时间

2010年4月3日—7日

九、报名地点

三坊七巷推广展示中心(地址:南后街与光禄坊交汇处)

 

咨询热线:0591-83867888   83879888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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