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全国闽都文化街区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视频
2.项目时长:12分钟以内
3.项目控制价:13万
4.交付时间:1个月
二、项目要求
1.录制的视频需严格按照《“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考核验收细则》的规定,“园区品牌建设规划明确清晰,品牌文化特色鲜明,建设的质量基础坚实有力,品牌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产业发展特色鲜明”等5个方面进行汇报片的创作。
2.文案策划、拍摄、剪辑、包装、配音、配乐、调色等整个视频的制作由投标人承担。
3.根据汇报片的创作文案,拍摄4K视频素材,结合现有素材进行剪辑,新拍视频素材占成片总量的70%。视频素材应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做好整理、分类、命名及场记。
4.视频需要有良好的视听效果,视频将在电视台、网络媒体、南后街10家品牌企业、南北口游客中心等公共平台播放,用于现场检查及验收。
5.视频画面构图合理,曝光正常,镜头流畅,运动镜头有辅助手段(如摇臂、轨道),用光合理,画面视觉效果突出的程度,对影片中具体的镜头进行细致美化,使影片更加的完整,美观,更具有震撼力、吸引力和可观性.
6.现场同期声、采访同期声收音清晰,无失真、无噪声杂音干扰、无音量忽大忽小现象。
7.汇报片后期剪辑流畅、镜头组接合理、节奏变化有序,音乐、音效应用恰当,全片富有艺术性及其水准。
三、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单位须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完成2017年度网上申报;
1.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服务,完成相应的视频制作并能开具相应品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创作团队要求
2.1主创团队人数应不少于20人,且具有汇报片视频制作经验,有独立的项目策划、前期拍摄、后期剪辑、三维包装调色团队,能全程把控节目品质。
2.2导演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高艺术创造力,能有效组织主要创作人员策划、撰写,研究和分析脚本,能为宣传片找到恰当的表达形式。导演须具有广播电视电影或文化艺术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所执导的作品曾获过省级以上荣誉(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
2.3摄像师应拍摄从业经验在3年及以上,且具有拍摄、制作宣传片经验,具有广播电视电影或文化艺术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所拍摄的作品获过省级(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及以上奖项。
四、招投标方式
1.各意向投标人可于投标期截止前携相关材料至我司进行投标。
2.投标材料及要求:
2.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壹份 (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核对原件);
2.4投标人主创团队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作品获奖证书,作品材料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各壹份。
2.5报价单壹份,不得涂改。
2.6以上所有材料均由A4纸影印,加盖公章。
2.6所有投标材料装订成册,统一使用A4牛皮纸袋,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3.投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8:30-11月16日10:00。
4.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662115
五、评标方式和时间
1.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6日15点整,开标地点:鼓楼区营房里10号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上限13万元(拾叁万元整)。现场开标后先行审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单位,如最低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由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给出第二次的价格进行比选,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3.开标过程中,若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不足3家,则视为流标。
4. 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中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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