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AR互动体验智能眼镜项目招商公告
一、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AR互动体验智能眼镜项目
2.合作周期:3年(以双方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二、招商项目具体内容
为提升三坊七巷、上下杭、朱紫坊、梁厝、南公河口的知名度及客流量,我司拟将AR互动体验智能眼镜引进各街区,在林觉民·冰心故居率先试用该技术,并在节假日期间于各景点举办体验活动,以故事及视频带领市民游客感受古厝魅力,为市民游客带来全新的智慧旅游体验,增加景区收入。现就该项目技术内容合作方进行公开招商。
三、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招商合作方选定→公示
1.信息发布、咨询、报名登记:2022年10月20日—10月26日止。(每天9:00—11:30;15: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登记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记后,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工作人员给出的指定邮箱。不参与报名者不可参与招商结果的认定。
2.线下报名地点是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文旅发展部
3.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606022533。
4.基本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合作单位。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4.1 参与合作方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4.2 参与合作方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4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的书面声明函;
4.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8 AR互动体验智能眼镜项目运营中出现相关紧急情况2小时内立即响应的书面申明函;
4.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公司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方案要求及评分设置:
5.1方案中需列出项目功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名人故居故事互动展示功能、场景复现特效功能、沉浸式故事互动功能、节假日活动等。
5.2方案中需有合理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方案。
5.3 方案中需包含项目运营模式及预计收益。
5.4方案中需明确合作双方分工及权利、义务等。
5.5方案中需明确版权归属问题。
5.6方案中需明确合作方设备需确保行走安全性、设备安全性及内容安全性。设备需具有佩戴的安全性、舒适性,且在使用体验过程中,始终保持着跟真实世界的交互,确保适合青少年和老弱用户群体的使用。
(1)行走安全性:应保证游客在佩戴行走时可以清晰地看到前方路况,从而保障行走安全;
(2)设备安全性:配备挂脖式伸缩带,防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意外跌落。
(3)内容安全性:保证AR内容体验的流畅度,不受环境网络质量影响;同时,保证播放内容不受网络攻击。
5.7方案中需明确,AR互动体验智能眼镜设备及软件的开发、更新、维护、指导、培训、内容制作等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我司负责必要的内容素材、场地、宣传推广支持,同时,负责AR互动体验智能眼镜的日常租赁运营。如方案中显示AR互动体验智能眼镜设备及软件开发过程中需我司出资,则视为无效方案。
5.8方案中需明确合作方对于本次AR互动体验智能眼镜项目的分润比例不得高于70%,若高于70%则视为无效方案。
5.9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不得涂改,使用A4牛皮纸袋密封,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6.评比
6.1评比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点进行现场评比。
6.2评比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党员活动室
6.3在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比,且所有参与合作方应派代表参加评比会并签到。
6.4评比文件的初审:参与合作方应提交上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若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 不进入评比。
6.5开标:开标时,由合作方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招商人监督代表当场开封,综合评比得分最高者为意向合作单位。
7.开标过程中,若无符合招商条件的单位,则需重新发起招商流程。
四、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的地点
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五、监督机构
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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