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古厝好礼”品牌文创店项目;
2、项目选址:三坊七巷南后街61号(一层建筑面积 147.03 ㎡,天井 19.93 ㎡,共计 166.96 ㎡);
3、合作周期:五年(以双方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二 项目具体内容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文旅创意产业发展,带动公司下属各历史文化街区自主文创品牌IP研发,促进景区文旅商融合发展,我部计划在三坊七巷南后街61号开设“古厝好礼”品牌文创店,为保障运营的持续性和市场拓展效率,我司计划以招商的形式选取合作运营单位。
合作采用收入分润模式,合作期限五年。“古厝好礼”品牌文创店日常收入进我司账户,每月按照分润比例进行结算。文创店月营收不低于45万元,年营收不低于540万元,营收按照每年5%递增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营收(第一合同年按一年考核一次),营收不足,运营方需补足营收,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我司有权取消合作,收回运营权。
我司第一年抽取营收比例不低于15%,第二年不低于18%,第三年及以后不低于20%。
三 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招商合作方选定→公示
1、信息发布、咨询、报名登记: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止(每天9:00-12:00;14:30-17:30)。场报名登记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记后,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工作人员给出的指定邮箱。不参与报名者不可参与招商结果的认定。
2、线下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文旅发展部。
3、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91-83598750
4、评比时间:2022年11月3日10:00;评比地点: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基本要求
1、凡有能力举办本活动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参与合作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1.1参与团队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1.4 参与本次招商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本次招商项目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合作方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需明确所有运营费用及前期软装费用均由运营单位承担,我司不出资软装及运营,若无声明,则视为无效文件。
五 方案要求
1、方案中需列出“古厝好礼”品牌文创店运营规划方案;
2、项目人员需要有强有力的运营能力,有文创产品设计、生产制作、品牌包装、活动策划等专业技术人员,且拥有店铺运营资质;
3、方案中需有明确宣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的宣
传渠道、宣传方式等;
4、方案中需提供以福州地域文化旅游资源为主题的文创店铺运营规划大纲,内容需经我司审核;
5、方案中需有明确履约保证金,且金额不低于10万元;
6、方案中需有明确我司负责提供场地供合作方使用,合作方需负责场地装修、文创产品设计、生产制作、品牌包装、活动策划、维护店铺运营、执行配套活动、做好店铺安全和宣传等工作。
六 评比
1、在上述规定时间、地点评比,且所有参与公司应派
代表参加评比会并签到;
2、文件密封性检查:双方确认开启文件前,文件为密封状态;
3、资格初审:评比小组首先对参与公司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若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不进入评比;
4、方案评比:由我司评比小组进行方案评比。评比过程中,如有需要,评比小组可要求参与单位对其所提交方案进行宣讲解释。
5、结果选定:以最终获评分最高者为最终合作方。
七 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的地点
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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