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坊七巷第八批商铺院落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6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778
 

项目名称

租赁用途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月)

通湖路267、269号

(风貌建筑)

旅游产品

4566

28.8

60个月(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六倍。

4、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158.55元/平方米月乘以建筑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5、竞价保证金:8万元。

6、报名人:企业或自然人。

7、加价幅度:100/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8、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租赁用途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月)

南后街36号

(风貌建筑)

工艺品展销

74237

246.39(一层面积120.73,二层面积:120.96;天井面积4.7)

60个月(含2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六倍。

4、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434.15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173.66元/平方米月乘以二层及天井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5、竞价保证金:133万元。

6、报名人:企业。

7、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须有作品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博物馆收藏(交验收藏证书的原件,并提供收藏证书的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须承诺每年举办一次大型工艺品展及国家级大师作品展览活动。(提供承诺书)

8、加价幅度:100/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9、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租赁用途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月)

通湖路271、273、

275、277号

(风貌建筑)

旅游产品

8698

57.6

60个月(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六倍。

4、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151元/平方米月乘以建筑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5、竞价保证金:15万元。

6、报名人:企业或自然人。

7、加价幅度:100/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8、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租赁用途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月)

雅道巷67、69、71号

(风貌建筑)

品牌茶饮

6682

79.55

60个月(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六倍。

4、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84元/平方米月乘以建筑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5、竞价保证金:12万元。

6、报名人:企业。

7、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茶叶加工、生产、销售经营范围。交验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须有自主品牌(交验商标注册证原件,并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加价幅度:100/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9、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每月举办一次不少于20人的茶文化交流活动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租赁用途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月)

雅道巷83、87、89号

(风貌建筑)

书画展销

9109

114.15

60个月(含2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六倍。

4、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79.8元/平方米月乘以建筑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5、竞价保证金:16万元。

6、报名人:企业。

7、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须有在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国家职能部门对外公布认定)或中国5A级景区经营的经验。(交验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8、加价幅度:100/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9、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租赁用途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月)

衣锦坊54号东侧

门头房

(未定级文物点)

工艺品展销

1998

18.3

60个月(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六倍。

4、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109.2元/平方米月乘以建筑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5、竞价保证金:3万元。

6、报名人:自然人。

7、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作品须获得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交验证书原件,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8、加价幅度:100/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9、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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