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与以下商铺续约,现将商铺名称、租金、租期、交租形式公示如下:
1、福州市鼓楼区瑞来春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和福州瑞来春堂国药馆有限公司续租南后街4、6号商铺:月租金一层238.4元/㎡/月,二层80元/㎡/月,租期五年(2013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2、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续租南后街49号商铺:月租金一层268.2元/㎡/月,二层80元/㎡/月,租期三年(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3、福建省君悦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续租南后街51、53、55号商铺:月租金一层253.3元/㎡/月,二层80元/㎡/月,租期四年(2013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4、何亮光续租南后街65、67号商铺:月租金一层238元/㎡/月,二层80元/㎡/月,租期四年(2013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5、福州市邮政局续租南后街81号商铺:月租金390.5元/㎡/月,租期两年(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6、姚朝云续租南后街91号商铺一层:月租金319.5元/㎡/月,租期三年(2013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8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7、刘景舒续租南后街91号商铺二层:月租金80元/㎡/月,租期三年(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8、陈燕君续租南后街106、108号商铺;月租金390.5元/㎡/月,租期两年(2013年8月9日至2015年8月8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9、福建省福州茶厂续租南后街118号商铺:月租金355元/㎡/月,租期三年(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10、许景续租南后街122号商铺:月租金390.5元/㎡/月,租期两年(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11、林用牧续租南后街139号商铺:月租金一层319.5元/㎡/月,二层80元/㎡/月,租期三年(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租金以每两个月一交,需在单月25日前付清,付清后使用承租商铺;
以上公示7个日历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公司监察部门,联系人:林晓;联系电话:8383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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