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拟对南后街及澳门西地块的消防维保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具体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福州市南后街及澳门西地块消防维保工程。
1.2项目工程地址:福州市三坊七巷,具体为三坊七巷规划红线范围及澳门西地块。(注:1、澳门西地块不含林则徐纪念馆、林则徐小学及属私人房产的B地块;2、三坊七巷南后街地块不含住宅部分及私人房产部分;3、不含福州市三坊七巷南后街及澳门西地块现在在建或有规划但现在还未建部分;4、不含空气采样系统维保;5、属三坊七巷管委会房产但由私人经营部分,维保单位仅进行监管,发现问题由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反馈,由招标单位责令经营单位自行处理。)
2.基本要求:
2.1投标单位要求:
2.1.1投标单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正规合法企业.
2.1.2投标单位需具有消防工程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2服务要求:星期一至星期五(8小时)投标单位须安排专业维保人员驻点维护;夜间、周末若出现突发状况,投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如有重大消防系统检查,投标单位必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进行检查。
2.3维保记录要求:投标单位须制作一套完整的维保记录表以及规范的消防标识牌,记录表需注明维护时间、地点、设备型号、故障内容、维保人员等数据等。
2.4增值服务要求:投标单位须附带赠送消防火灾公众责任险。
2.5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其维保的消防设施设备能通过消防部门的年检。
2.6维护保养期内如投标单位人为损坏相关设施设备,投标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消防维保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3.1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设备和管线);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喷淋水泵);
3)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含消火栓水泵);
4)机械防排烟系统;
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灯系统;
6)防火卷帘设施系统。
投标单位于报名登记时,现场查看维保范围及地点。
3.2维护方式、维护内容及要求:
3.2.1维护方式: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维修所产生的材料费由招标单位承担(单件设备配件费在50元以下的除外)。
3.2.2维护内容: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对单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检测记录(详见附件表四)进行签字存档。
3.2.3维护要求:
1)月检每月一次(每月20日,详见表一),并出具检查报告,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2)季检每个季度一次(每季度第二个月,详见表二),并出具检查报告,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年检一年一次(每年12月份,详见表三),并出具检查报告,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4)重大节假日(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元旦节、中秋节、端午节、清明节)节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投标人提供节日期间应急人员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节日期间能够24小时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到位。
4.维保费用:每月维保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5000元。
5.付款方式:按月给付,每月20日之前投标人提供税务发票,招标单位将当月维保费一次性付给投标单位。
6.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合同期为壹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7.招投标办法
7.1各投标人可于报名期携企业有效证件至我司报名登记,如未进行预先登记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2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即一年维保总费用的一次性报价),现场开标后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单位,如最低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当场采用抽签的形式决定中标候选单位。
8.其他规定: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中标视为无效。
9.报名及开标时间
9.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8:30 — 11月17日10:00 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司报名登记。
9.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3联系人:郑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87538997)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衣锦坊68号301室。
附件:
表一:月巡检细则(时间:每月20日)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 | ||
1 | 消防控制室 |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 ||
2 | 自动报警系统 | ||||
探测器 | 正常工作无故障 | 模拟、仪器检查 | |||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 正常工作 | 放末端,开试铃阀 | |||
电源 | 使系统正常运行 |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 |||
3 | 联动系统 | ||||
1、消防广播 | 功能正常 | 播放、强制转换 | |||
2、消防通讯 | 功能正常 | 通话试验 | |||
3、排烟系统 |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 |||
4 |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 ||||
喷头 | 完好无损 | 清除异物 | |||
表二:季巡检细则(时间:每季度第二个月)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 |
1 | 消防控制室 |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
2 | 自动报警系统 | ||
探测器 | 正常工作无故障 | 模拟、仪器检查 | |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 正常工作 | 放末端,开试铃阀 | |
电源 | 使系统正常运行 |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 |
4 | 联动系统 | ||
1、消防广播 | 功能正常 | 播放、强制转换 | |
2、消防通讯 | 功能正常 | 通话试验 | |
3、排烟系统 |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 |
4、启泵试验 | 手、自动均能正常启动 | 试验 | |
表三:年巡检细则 (时间:每年12月份)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 |
1 | 消防控制室 |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
2 | 自动报警系统 | ||
探测器 | 正常工作无故障 | 模拟、仪器检查 | |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 正常工作 | 放末端,开试铃阀 | |
电源 | 使系统正常运行 |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 |
3 |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 ||
喷头 | 完好无损 | 清除异物 | |
4 | 联动系统 | ||
1、消防广播 | 功能正常 | 播放、强制转换 | |
2、消防通讯 | 功能正常 | 通话试验 | |
3、排烟系统 |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 |
4、防火分隔系统 |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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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启泵试验 | 手、自动均能正常启动 | 试验 | |
表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检测记录
系统名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NO:
检查项目 | 检查要求 | 检查 结果 | 备 注 | |||||
一 火 灾探 测 器 | 1.外观质量 | 无腐蚀及明显机械损伤,标志、文字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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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距端墙距离 | ≯探测器间距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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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装倾斜角 | 偏差≯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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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认灯的安装位置 | 面向便于观察的主入口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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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灯的功能 | 报警,灯启动,巡检,灯闪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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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警功能 | 有火情,火警信号输出;短路或脱座,故障信号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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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警按钮 | 1.外观质量 | 组件完整,标志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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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牢固程度 | 牢固,不松,不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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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按钮功能 | 启动按钮,按钮处有发光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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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距防火分区最远距离 | ≯3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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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警功能 | 启动按钮,火警信号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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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火灾报警控制器 | 1.控制器外观质量 | 铭牌及标志明显,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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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制器接地 | 有工作接地线及RE线接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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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器接地标志 | 明显,持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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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制器电源 | 应是消防专用电源、专用蓄电池供电;直连消防电源,严禁插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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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警音响 | 额定电压下,距器件中心1m处,声压级应在85dB-115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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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控制器基本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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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报警功能 | 接到火灾信号,发出声光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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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二次报警 | 手动复位后,再接信号再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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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故障报警 | 100秒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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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自检功能 | 可自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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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火灾优先功能 | 与故障同时报警时,火警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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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记忆功能 | 显示或打印火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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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消音、复位功能 | 火警状态时可手动消除信号并复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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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⑻ 电源转换功能 | 主电源切断,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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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电源指示功能 | 主、备电源转换,指示灯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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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 | 主电源恢复,备电自动切除,浮充、等待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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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火灾事故广播 、 消防通讯 、 消防电梯 、 消防联 动控制设备 | 1.火灾事故广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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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扬声器的设置 | 距本楼层内任意处≯25m,额定功率≮3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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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音响试验 | 播放范围内最远点声压级>背景噪声15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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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强行切换功能 | 合用系统可在消控室将进行中的一般广播强切换为火灾广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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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选层广播功能 | 消控室内可选定楼层(区域)广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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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防通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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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控制室与设备间的通话 | 功能正常,语音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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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电话插孔通讯试验 | 手动报警按钮处插孔通话,功能正常,语音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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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与“119”台通话 |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向当地消防部门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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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讯响器(声光报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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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牢固程度 | 牢固,平衡,不斜,不松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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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音响 | >背景噪声15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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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报警功能 | 及时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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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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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联动功能 | 确认火灾后,可手动、自动迫降至首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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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信号反馈功能 | 对电梯控制和联动时,信号能反馈至控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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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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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接地保护 | 具备,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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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主要部件性能 | 应符合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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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火灾 应急照明 | 1.火灾应急照明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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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外观质量 | 外表完整无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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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短路保护及试验无锁按钮 | 具备但不应设其它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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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应急转换功能 | 正常电源切断,应急转换时间≯5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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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设置状态指示灯 | 应设等待(红)、充电(绿)、故障(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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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应急工作时间及充、放电功能 | ≮30min;放电终止电压≮额定电压85%,并有防过充、放电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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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应急照明照度 | ≮0.5Lx火灾时继续工作的房间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见规程P12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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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疏散指示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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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外观质量 | 外表完整无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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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疏散指示方向和图形 | 指向正确,图、文、尺寸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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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应急转换功能 | 应急转换时间≯5S,可连续转换1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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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疏散指示照度 | ≮1.0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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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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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值班员 |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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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检查内容符合要求打“√”;不符合要求打“×”,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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