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批三坊七巷商铺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5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892

一、招商项目:

1、光禄坊27号铺,面积约148.52平方米,经营业态为主题咖啡屋

2、光禄坊29号铺,面积约244.306平方米,经营业态为主题咖啡屋。

3、光禄坊50号商铺2号铺,建筑面积约57.22平方米,经营业态为食品(不得使用明火);

4、光禄坊50号商铺3号铺,建筑面积约56.62平方米,经营业态为食品(不得使用明火)。

二、供电标准:

商铺(院落)供电标准控制在每平方米100W以内。如需增容需根据该地块用电总量是否满足增容需求,如可增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资格审核→提交方案→方案评审→签订成交确认书,缴交保证金,办理交房手续→提交装修方案→审核装修方案→签订合同

1、公告时间:201410251031止。

2、报名登记及看样时间:201410271031止。(每天8:3012:0014:3018:00),并根据《招商细则》中的报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宫巷28号(花巷幼儿园与沈葆桢故居之间弄道进入);

4、资质认定:报名的同时审核报名者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提交策划方案;

5、方案提交时间:2014111117止。(每天8:3012:0014:3018:00)。方案内容包括:运营综述、平面分布图及3张以上效果图,总计12份,提交时分别用大信封封好并在封口处盖章(或签字盖手印);

6、方案评审:报名两家以上由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小组和专家对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

四、特别说明

1、报名者应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参与报名就视同已经充分了解招商商铺的现状及瑕疵,同意按商铺的现状承租,承租后不得以商铺存在的瑕疵为由提出修复瑕疵、减免租金等要求。

2、报名者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商铺转租、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没收租赁押金、违约保证金,并收回商铺,三年内不允许在三坊七巷范围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3、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未得到出租方续租通知的,须按时办理移交手续,无条件交还该商铺,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延。

五、垂询电话0591-8386788883879888

 

 光禄坊27号铺

 光禄坊29号铺

 光禄坊50号商铺2号铺 

 光禄坊50号商铺3号铺

评论啦
我来说两句:

只有注册用户才能提交评论,您还未登录!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