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厝街区海洋文化复合空间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来源: 三坊七巷 编辑:三坊七巷网站管理员浏览:30
 

一、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梁厝街区海洋文化复合空间项目

2.项目选址:梁厝供销社一层空间,面积约75.4平方米

    3.业态定位:水族用品,文创及轻食服务等

4.合作期限:合作周期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二、招商项目具体内容

(一)项目内容

丰富梁厝街区文旅业态,提升街区品牌影响力,我司拟向社会寻求2025年度梁厝街区海洋文化复合空间项目合作方,营业额统一入我司账户,我司每月按照营业额的80%向合作方进行结算。

(二)项目要求

1.合作方需合理规划场地,做好场地布置方案,并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备我司。

2.合作方需承诺严格按照约定的经营业态范开展项目,不得从事其他与约定业态无关的经营活动。

3.我司每月对该项目营业额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未达约定营业额,我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合作方需负责做好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消防规范配备相关设备,并配合我司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本项目合作范围仅限供销社一层空间,二层空间不在本次合作范围,合作方不得使用一层空间以外的区域,合作期内配合我司监管,相关条款将在项目协议中体现。

6.提供项目产品,配合我司做团建、研学对接,并配合我司做好线上平台销售工作。

7.因海洋类业态需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合作方在对外营业前需将相关部门报批的证件提供给我司留档。

8.合作期间水电费由合作方按实结算,

三、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登记→招商合作方选定→公示

    1.信息发布、咨询、报名登记:2025年9月15日 下午18:00前。现场报名登记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记后,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工作人员给出的指定邮箱。不参与报名者不可参与招商结果的认定。

2.线下报名地点: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游客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83959777。

3.评比时间:2025年9月16日 下午16:00;

评比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 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4.基本要求:

4.1 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单位。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4.1.1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1.4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1.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1.6 投标方案;

4.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只需企业提供,若投标人为个体,则无需提供)、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不得涂改,使用A4牛皮纸袋密封,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5.招商条件

5.1 该项目年营业总额不得低于21万元,月营业额不低于1.75万元,我司每月按照营业额的80%向合作方进行结算。

注:营业收入由我方统一收取,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款项税费。合作方应在结算时开具相应支付金额发票至我方。

5.3 履约保证金:1.1万元。

5.4 水电相关收费:由我方负责提供水源点及电源点,由合作方自行负责接入(含接电所需的电缆及配件),水电费据实结算。 

5.5 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合作方须承诺在合作期满后原状恢复场地;合作方须保证不在场地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行为;合作方须保证该项目日常营业收入全额缴交我方账户,不得私下以个人名义或其他渠道收取营业所得,一旦发现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遇政府相关政策调整,需要对合作场地进行重新规划,双方终止合作关系,按实结算并退回履约保证金;合作方需承诺从事合作条件及范围中约定的经营项目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6.竞标规则

6.1 竞标价格不低于年营业总额21万元。竞标方合作比例不得高于80%。

6.2 加价幅度:1000元(营业总额)。

7.评审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分数最高为中标方 

8.评比

8.1 在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比,且所有参与商家应派代表参加评比会并签到。

8.2 评比文件的初审:参与商家应提交上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材料,若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不进入评比。

8.3 报价开标:开标时,由招募方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开封,以投标方案评分最高者为最终中标单位。若出现分数相同,则随机抽取。

9.开标过程中,若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不足三家,则视为流标。

10.参加本次招商报价的合作方视为默认完全响应本公告上述要求。

四、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地点

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附件: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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