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后街116号
(风貌建筑)
租赁用途
玉石作品展销
玉器珠宝鉴赏及DIY体验
挂牌价(元/月)
57879
计租面积(平方米)
404.71
(一层62.61,
二层342.1)
租赁期(月)
60个月(含3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460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85元/平方米•月乘以二层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6、竞价保证金:109万元。
7、报名人:自然人。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须获得3个以上(含3个)玉、石类项目的专利证书(交验3本专利证书的原件,并提供3本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须在中国历史文化街区有经营经验(交验合同的原件,并提供合同的复印件)。
9、加价幅度: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报名投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文儒坊51号
(风貌建筑)
租赁用途
历史名人微电影展示及影视作品创作
挂牌价(元/月)
24689
计租面积(平方米)
521.43(一层面积259.03 ,
二层面积134.86 ,
天井面积127.54 )
租赁期(月)
60个月(含3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67.83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27.13元/平方米•月乘以二层计租面积及天井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6、竞价保证金:46万元。
7、报名人:企业。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有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影视策划咨询的经营范围(交验营业执照的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须有影视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艺术协会颁发的奖项(交验证书的原件,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3)报名投标人须有作品参与省级以上(含省级)职能部门评审的经验(交验结果公示或证书的原件,提供结果公示或证书的复印件,并对提供的结果公示或证书真实性提供承诺书)。
9、加价幅度: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报名投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南后街39号
(风貌建筑)
租赁用途
红木创意家居用品展销
挂牌价(元/月)
69125
计租面积(平方米)
295.56(一层面积136.02,
二层面积137.52,
天井面积22.02)
租赁期(月)
60个月(含2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408.5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85元/平方米·月乘以二层、天井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6、竞价保证金:133万元。
7、报名人:企业。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名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木制品、音响设备制造的经营范围(交验营业执照的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地每月举办10次以上(含10次)的茶艺演艺(提供承诺书)。
9、加价幅度: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报名投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通湖路261号
(风貌建筑)
租赁用途
旅游产品
挂牌价(元/月)
2268
计租面积(平方米)
14.4
(一层面积14.4)
租赁期(月)
60个月(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157.5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6、竞价保证金:4万元。
7、报名人:自然人/企业。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不限。
9、加价幅度: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使用明火,只允许售卖预包装产品;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报名投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项目名称
通湖路263号
(风貌建筑)
租赁用途
旅游产品
挂牌价(元/月)
2268
计租面积(平方米)
14.4
(一层面积14.4)
租赁期(月)
60个月(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租赁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5、挂牌价说明:
挂牌价:157.5元/平方米·月乘以一层计租面积(租金单价依据评估报告测算)。
6、竞价保证金:4万元。
7、报名人:自然人/企业。
8、报名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不限。
9、加价幅度: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10、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使用明火,只允许售卖预包装产品;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消防报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租赁方要求任何补偿;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须经我司审核同意,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承诺标的的装修方案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交符合我方规范要求的装修设计方案,若未提交我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须全面装修,并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并通过开业验收。中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后自愿以现状承租,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院落制式不得变更、天井不得搭盖;中标后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报名投标人需知悉并确认已在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营的不允许再行投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认同出租方对标的装修规范要求(备注:承租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由平台提供装修要求清单)。其他请参照《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283号》文件实施;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已委托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公开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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